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3年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周四、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周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正常休息。4月7日(周日)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请各位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8386110(南湖校区)、88384110(首义校区)。
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