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中南大党字[2000]第62号)的要求, 张景宇等65名同志经本人申请和创造条件以及党组织的培养,基层党组织拟于近期发展,现予公示,征求意见(名单见附件)。
请广大党内外群众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发展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拟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给予评议和监督,若有不符合党员标准或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意见,请在2015年12月7日前向公司党委或公司党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或口头反映。
公司党委电话:88387610,办公地点:文泉楼四楼411室
公司党委组织部电话:88386023,办公地点:中原楼四楼
公示意见箱设在文泉楼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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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