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16级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公司分团委承接校团委要求,决定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1.校级立项基地
(1)申报对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实践基地
(2)申报机制:申报“校级社会实践基地”需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提交校级立项基地申报材料。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实践基地可获得10000元基地建设经费资助。
2.校级立项项目(45个)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
类别二:校级学生组织(含校级学生艺术团体)。
类别三: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
类别四: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团队;
类别五: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其中,除类别一外,其他类别的各组织、团体、团支部至多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团队)。
(2)申报机制
申报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1、2),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3)。
类别一:由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上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并在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方可上报至校团委;
类别二:校级学生组织(含校级学生艺术团体)自行组队的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经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三: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挂靠(指导)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四: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五: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3000元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3. 院级立项项目(团队)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类别二:挂靠学院指导的学生社团;
类别三:学院志愿服务组织;
类别四:院级“青马班”培训学员;
类别五:其他学生自行组队项目。
(2)申报机制:各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学院团委,院团委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院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并予以公示。
(3)资助额度:对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学院团委出具立项(结项)证明,学院团委酌情进行资助。
(二)材料上交时间
申报校(院)级立项的基地、项目(团队)需提交纸质版立项书三份和维普检测报告一份,电子版立项书和维普检测报告各一份,直接以申报立项的课题名命名文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时间为6月3日(周六)8:00—10:00,首义校区统一交至中南楼309,南湖校区统一交到文泉楼308,电子版申报材料于6月3日(周六)10: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iaoyanpeixunbu@163.com。
三、立项及结项流程
(一)立项评审
院团委将经过团队申报,初步筛选,专业老师评分等流程按分数高低向校团委推荐10个实践项目(团队),同时确定若干个院级立项名单。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对立项申报书的学术不端检测),并确定立项名单。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
(二)中期考核(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7年9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校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项目含团队成员实地调研开展情况、指导老师随队指导、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
(三)结项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7年10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从实践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教师带队指导情况、实践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考核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结项报告),并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在结项评审中获评“优秀”的项目(团队)给予4000元结项经费;获评“良好”的项目(团队)给予2000元结项经费;获评“合格”的项目(团队)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
(四)校级评优表彰(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对象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团队)(自愿申报)及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的非校级立项项目(团队),设立奖项如下:
1.优秀组织奖(6个)
2.优秀社会实践队(30支)
3.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40篇)
4.优秀指导(带队)老师(10人)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各支部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要根据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规划、筹备工作,从源头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支部要及时适应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用好资源,加强落实。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特别是,今年在校团委加大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投入力度的基础上,各支部一方面要认真指导团员青年用活、用好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专项资助;另一方面,要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认真总结。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公司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公司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树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团队),切实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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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